存款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分局核准可在绍兴银行外汇业务经办行开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本行受理的存款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等。
绍兴银行外汇存款业务介绍
存款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分局核准可在绍兴银行外汇业务经办行开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本行受理的存款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等。非存款原币的外汇存入应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原币入帐。外汇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以外汇计付。存款存取自由,本行对存款人的存款信息负责保密。
外汇存款分为活期外汇存款和定期外汇存款。
活期外汇存款
活期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二十日结息。结息期内的活期利率若发生变化,则按最近一期的活期利率计息。
定期外汇存款
按存入日利率计算。提前支取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息,逾期支取按自动转存原则,利随本清。允许部分提前支取一次。存期分为七天通知存款、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五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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