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介绍: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存款人与银行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资金充裕的单位均可将一部分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款,享受较高存款利率。
东莞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介绍: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存款人与银行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资金充裕的单位均可将一部分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款,享受较高存款利率。
单位定期存款的有关规定
1.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超过存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则对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执行;
4.客户可以在存款时约定自动转,本行会在存款到期日自动将本息按原存单(开户证实书)的期限续存,支取时凭原存单(开户证实书)支取。
单位定期存款办理手续
1.单位定期存款是从其基本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转出;
2.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时应在转账支票和进账单用途栏填明“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字样,并注明存款期限。
具体咨询方式
东莞银行营业网点对公柜台或致电服务热线0769-2211811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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