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其中提出,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结合临床专家意见,针对病毒感染大多采用对症治疗,药物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缓解症状,建议在出现症状的初期对症用药。
如果出现发热、头痛、咽痛且明显影响休息和睡眠,可以服用解热镇痛药物,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儿童可选用相应的混悬液;如果出现咳嗽症状,建议使用复方鲜竹沥液、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等;如果出现痰多、咳痰费力症状,建议使用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如果咽痛、咽干症状明显,建议使用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如果鼻塞流涕症状明显,建议使用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或布地奈德喷鼻。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
《社区指引》用于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站)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含核酸阳性或抗原阳性,以下简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
在将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纳入管理时,需本人提供核酸阳性或抗原阳性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了解其日常健康状况,并按照要求补充填写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信息。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同住人等基本信息。对孤寡老人、儿童、孕产妇、透析病人及基础疾病较重的特殊患者给予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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