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电子烟消费税开征 消费者不一定买账-第3页

财政部网站10月25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下称《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郑植还提到《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其中规定电子烟企业不能随意调价,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公示调价信息。他认为,“现在毕竟是刚刚开始实施阶段,预测一周后大家就能看出来有没有普遍涨价、消费者接不接受。”

上下游利润将压缩,出口企业例外

据时代财经了解,在《公告》发布后,多家电子烟上下游企业紧密召开会议,研究征税政策,包括配件厂商、烟油制造商。

杨平在一家电子烟配件工厂担任高管,他称,电子烟配件单价低,价格压缩空间有限,无法大幅降低给品牌商的报价。在他看来,电子烟消费税可能最终体现在销售价格上,同时,各个环节利润也会被压缩。

“配件供应商不会受到征税政策直接影响,但消费税必然导致电子烟成品销售价格上调、销售压力变大,销量会受到影响,反过来也会影响到配件厂商的销量。” 杨平表示。

郑植坦言,如果消费税成本全部由品牌商消化,后者可能活不下去,上下游企业也会被波及。他认为,未来代工厂、配件供应商等会压缩成本,让利品牌方,以这种形式承担电子烟消费税。

不过,电子烟行业有大量专注出口业务的企业,它们不会受到征税政策影响。《公告》提到,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相关推荐

多部门: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网站10月25日消息,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内电子烟行业迎好消息 多家上市公司取得资质
根据监管规定,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电子烟龙头企业拿到许可证
电子烟龙头企业拿到许可证
继思摩尔国际全资子公司拿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后,雾芯科技旗下品牌悦刻也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许可证。
《电子烟管理办法》相关配套举措接连出炉
4月26日晚,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有关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前置审查的实施细则》,严格限制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规定的企业上市融资。同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申请渠道为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
目前电子烟行业将面临洗牌
今年5月1日起,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将全面禁止销售。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走访多家电子烟品牌门店发现,商家忙于清理调味烟弹库存。调味电子烟禁止销售后,有加盟商准备退出。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热点频道NEWS.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