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2月8日消息,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办法》自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据“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2月8日消息,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办法》自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根据《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为三项:第一,进一步放宽积分落户的申请条件。第二,进一步加大居住和社保加分比重。第三,增设租赁住房加分指标项。
将原申请条件中“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调整为“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即取消社保缴纳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条件。
将“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两个基础指标赋分方式由“阶梯式”调整为“固定式”,使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积分计算方式,提高落户便利性。
在加分指标中新增“租赁住房情况”指标,优化完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政策包容性。同等条件下,相较于原办法,缩短了租赁住房人员的落户时间。
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联合发布的《南京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末南京全市常住人口949.1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25.8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7.01%。
接连出台楼市新政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南京频繁发布涉及房地产相关政策。
近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实施细则》,从2月1日开始,买法拍房也能用公积金贷款。
《细则》明确,“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须符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对贷款住房的相关规定)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人民法院支持以贷款方式购买法拍房且未付清购房全款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12月,关于“针对南京新房期房降价,应有限跌政策出台”的网民留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回复表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楼盘去化压力持续加大,部分企业采取了打折促销活动,针对此类情况,各属地部门通过约谈进行引导,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更早之前,2023年11月30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2月,南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1.2%,同比下降3.1%。2023年全年,南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均值下降0.2%。2023年12月,南京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1.1%,同比下降6.1%,2023年全年,南京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均值下降2.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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