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参加广东团小组审议会议时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最高刑期由15年提高至无期。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参加广东团小组审议会议时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最高刑期由15年提高至无期。将私募领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变相“伪私募”纳入刑事打击范围,防范化解私募领域风险。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武俊雪

温馨提示: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将欺诈发行罪 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参加广东团小组审议会议时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最高刑期由15年提高至无期。
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 盘活资产1.5万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3月10日举行的2022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中表示,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帮助74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充分体现了破产重整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重要功能。
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 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 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优化配置全球大宗商品资源,有助提升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在‘双碳’背景下,加快调整优化大宗商品进出口结构、加快贸易转型势在必行。”全国政协委员、物产中大副董事长张波表示,为更好发挥地方大宗商品供应链骨干企业作用,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建议大力支持大宗商品供应链做大做强,营造更好的产业环境。
12部门: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国家发改委2月18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出,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
3月8日,提请大会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热点频道NEWS.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