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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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赎回金额:人民币15,6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注:上表中序号6、7即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赎回产品,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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