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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手!“全国首个”

11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计划,《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拟于2023年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预计落地后广州城中村改造将进一步提速。

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共38条,对城中村改造涉及的资金、方式、流程、意愿、补偿等全流程均作出明确规定。

据《征求意见稿》,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市人民政府负责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审议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规划计划和资金安排、改造方案等。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等业内专家表示,今年国家提出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立法将各种流程、规划、补偿标准等进行规范,将有助于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经济发展。

三种城中村改造方式

按照《征求意见稿》,广州拟主要通过拆除新建、整治提升和拆整结合三种改造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

其中,拆除新建是指除法律、法规明确需要保留的以外,拆除全部或者大部分城中村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按照城市标准规划、重新建设和管理的全面改造。

同时,针对不具备拆除新建条件的城中村,通过整治提升的方式,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文明城市标准进行建筑局部拆建、改变功能、整饰修缮、完善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微改造。此外,还包括通过以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相结合的混合改造。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中村改造应当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房水平。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可以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业布局等因素按区域统筹。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建设量较自身改造建设量有节余的,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

“双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启动

《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中村改造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利害关系人以及公众的意见表达渠道。在改造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居民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其在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和方案编制等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根据《征求意见稿》,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启动改造。

此外,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征收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巩固提升村民原有生活水平,维护长远利益。同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武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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